形势与政策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论文
(一)、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快速发展,国力有了很大增强,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具备了“用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的基础和条件。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战略目标的难点是“三农”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没有广大农村的发展和面貌的改变,就没有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已经成为农村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近几年来,农村先后进行了电网改造、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两税”、“两工”、“三提五统”以及乡镇综合改革,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大力减轻了农民负担;全面清理锁定并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实行了种粮、农机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落实了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步伐加快,“三通”建设已经稳步实施,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养老统筹等正在积极推行之中。所有这些举措,一方面使我区广大农民分享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另一方面拉开了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序幕。全党开展的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紧接着,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是适时的,是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的。因此,我们要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而且是党和国家交给我们地方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及农民的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还要认识到,没有农村稳定持久地发展,就不可能从整体上消除城乡差别和贫富差距,因此只有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会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工业化进程,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盛,国力更加强大,城乡面貌才会发生巨变,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蒸蒸日上。
(二)、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与全面性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向下一个更高目标前进的基础和起点。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狭隘的“新村”或者“村庄”建设,而是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的全面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不是整齐划一,全面开花的格局。没有经济实力,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人文环境以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也不可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主张阶段论但不唯阶段论,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注重引导,拾遗补缺,加快步伐,以阶段性促全面性,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稳步进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列入各级党和政府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全国各地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使我们有经验借鉴,有典型引路。我区正处于起步与规划的阶段。“发展是硬道理”,规划是关键,实施是重点。我区的新农村建设目前规划的重点,依然是经济发展的区域化格局。“倾力调结构,全面抓发展”是必经之路。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建立新型的农村产业化体系,应当成为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从总体来讲,我们要着力于“修好幸福路,建好致富园,建设新农村,奋力奔小康”的进程。在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中,我区可以大体划分为两大区域化经济格局。平丘地区、城区、三峡河谷地带的乡镇(街道),已经形成了柑桔、茶叶两大支柱产业,要抓好产业化建设。西北山区,根据立地条件,主攻柑桔、桑蚕、茶叶、干果、猕猴桃、木本药材为主的农村产业结构。对于村庄建设规划,按照上述两个区域化划分格局,平丘地区、城区和三峡坝区可以根据条件规划居民点(新村),并抓好生态家园建设。其他区域,由于山大人稀,需要在经过一个时期的产业结构调整,实行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形成一定规模和条件后,尊重农民意愿,再适当规划小型、小规模的居民点,并且通过试点再加以推广。当前我们正处于规划与发展之中,要围绕规划和发展来理清思路,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所指出的“四个坚持”和“五不”的要求,不搞大集中,不搞“一刀切”,防止“劳民伤财”。在发展中,对于公益事业建设,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尤其是农村道路建设、文体卫生事业、通讯网络建设,要依据规划的居民点以及形成状态,分期分批安排,防止建了又改的“透水”现象和财力不济的“透支”现象。要注重新农村建设项目与党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扶持项目相对接,以争取更多资金用于我区新农村建设。对于“软件”工程,要积极疏导并稳步推进,在尊重农民意愿、当前,农村土地、山林纠纷较多,要充分发挥我区创立的“三级调处中心”作用,尽可能在1—3年内基本调处完毕。新农村建设,包括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在内,将涉及开发与用地的补偿等利益矛盾,要引导农民从大局着眼,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对横行乡里的恶人恶势力,要通过普法教育和法律手段,确保一方平安,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要宣传、引导和组织农民自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政府要注重解决好五保户、烈军属、老党员、农村离任老干部、复退军人、贫困户等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我区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还要注重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建设。中央组织部2003年选编的全国140个先进典型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村级都有很强的集体经济实力。因此要倡议消除没有村办企业的“空壳”村。在总结我区抓村办企业而沉重负债的教训,继续坚持引进企业,以土地、资源入股、参股的经验,突破性地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建设。
(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性与保障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决战,是发展社会主义,带领广大农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长期任务。一方面,要充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群众,统一民心,调动民心,集中民智,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农民渴望富裕,渴望幸福,渴望同城里人一样生活、生存,把理想变为现实,同样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外,最大的动力在于发动农民,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要教育农民树立自我发展意识,自觉解放生产力,不断克服小农经济思想,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让农村有识之士,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把资本投向发展,扩大原始积累,要动员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业主积极支援农业发展,积极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断壮大企业实力。要让一部分人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之路。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社会的责任,尤其我们##区,虽是宜昌市的一个区,但更多的是明显具有山区县的特征,既有建设城区,融入宜昌市主城区的重任,又有支援农村,建设农村的重任,二者不可偏废。要认识到我们城区的各项设施,包括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是建国以来广大农民以“民工建勤”等形式而形成积累的结晶,我们没有理由忘记农民。融入宜昌市主城区,是我们向更高水准攀登,为全区人民营造更好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全区人民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福祉。更要认识到,我区的各个部门,不是上级的部门,而是根据全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为全区包括农村、农业而设立的。因此,要积极动员各个部门理所当然地投入到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洪流中去。淡化部门职能意识,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意识,把为“三农”服务作为定向、正风、兴业的立门之本来抓。积极主动地为农业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开展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帮助培养新时代的新型农民,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与国家扶持项目对接的技术衔接,要成为部门之责,部门之务。农村基层组织永远是农村兴旺发达的领头雁,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好党的基层组织,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前有先进,后有追兵,不进则退,“爱拼才会赢”,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规划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要发动群众来制定,并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形式确定下来,每年的例会加以总结和完善,后任班子改变规划和目标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并经上级批准,防止朝令夕改。要通过我区创立的村民议事恳谈会制度,确定当年的工作目标,每年办几件农民认可,农民满意的实事,使新农村建设的每一个项目成为民心工程、满意工程,使新农村建设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及乡镇(街道)要抓好全区或所辖区域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提倡务实创新的作风,完善乡镇及区直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和体系,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组建强有力的区乡两级综合协调机构,动员全社会、各部门积极参加全区新农村建设,明确职责,统一政令,克服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弊端。要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和项目、资金,使之力往一处使,共享政绩成果。要不断总结推广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出经验出成果,带动全区向高标准高水准的新农村建设推进,真正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究班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讲话精神,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展示我们所处三峡坝区的新风貌和新前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第二部分内容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1、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2、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以上,财政收入达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3、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年中减少了亿亩,人均下降到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到∶;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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