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认“道德”原因的仅占33.27%。这种情与理的失调, 无可否认是离婚率逐年上升
的原因之一,也助长了“情人潮”、“婚外恋”的势头。尽管事实已经证明,“情人潮
”、“婚外恋”往往因丧失理性而导致矛盾的激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但人们还是以“感情至上”为价值标准,对这种不正常的两性关系抱以宽容的态度。要
改变这种“情”、“理”失调的情况,除了完善有关法律,加强法治,必须切实进行现
代婚姻伦理建设,这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传统夫妻伦理中一些优良因素也是一项重要的
工作。
中国传统的婚姻是重“理”轻“情”,具有强烈的中世纪特征,其“理”又主要是
以“夫为妻纲”为基本原则的宗法伦理,它自近代以来已丧失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并遭
到了根本性的批判,不过,全面考察传统的婚姻伦理,仍可发现一些共时性的古今“共
理”,进行现代价值再创造。
1996年上海市妇联的大型问卷调查,在问题“您认为应发扬的中国传统道德有哪些
”一栏,有59.1%的调查对象选择“白头偕老”,仅次于选择“家和睦邻”的比例(79
.33%), 体现了当代中国人婚姻观的民族特色。
确实,把夫妻比作鸳鸯鸟、连理枝、比翼鸟、并蒂莲,追求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是传统夫妻关系的伦理范式。不错,传统婚姻作为一种制度,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它
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的感情,但毕竟不可能消灭人间真情。明李贽说:“夫妇之际,恩情
尤甚”(《焚书·与庄纯夫》),夫妻作为家庭以至整个社会人际交往中最亲密的关系
,相互“一体”,在长期相依相存、耳鬓厮磨的生活中,会产生深切的依恋、亲密之情
。封建正统礼教越是以“理”抑“情”,摧残人性,人们就越是向往真实的夫妻感情。
对于夫妻关系,世人心里自有一杆秤。自古以来,人们对抛妻弃子直至杀妻灭子的“陈
世美”斥之为忘恩负义。而坚持“贫残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东汉宋弘,则
以富不易妻的忠贞爱情垂青千古,为世人所颂。唐初大将尉迟恭以此为训,谢绝太宗以
女赐婚,坚持与共贫贱的妻子白头偕老。北宋刘廷式不背前约,娶盲女为妻,闺门和睦
,及至妻死,大诗人苏轼“为文以美之”。从这些正反两类的故事中可见,在传统的夫
妻伦理中,确实存在着与“正统”相悖的另一种传统,而正是这一传统,以其动人的魅
力,感染着现实的夫妻生活,这就是今人认同“白头偕老”这一传统夫妻伦理范式的缘
由。
古人又言:夫妻好合,“如鼓瑟琴”(《诗经·小雅·常棣》),认为夫妻和睦如
同琴瑟音调之和谐美妙。这一比喻相当深刻、恰当,琴瑟音调需经调适才能和谐,夫妻
关系也当经常调节才能保持恩爱如初。古人的这一思想,正说明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当需有“情”与“理”的调适。至于如何调适,传统中也不乏可以发扬的伦理资源,其
中最具价值的一条就是“相敬如宾”。
要保证夫妻之爱的真诚和稳定,首要的一条原则就是相互尊重,古人表述为“相敬
如宾”。《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①之,
敬,相待如宾。”又《后汉书·逸民传·庞公传》记庞公“居岘山之南,未尝入城府,
夫妻相敬如宾。”由于在传统家庭中夫主妻从,妻子缺乏独立人格,因此“相敬”主要
是强调妻对夫的尊重,如东汉人梁鸿与孟氏虽自愿结合,夫妻恩爱,但孟氏还是“不敢
鸿前仰视,举案齐眉。”然而正因为传统的家庭伦理是夫主妻从,妻子对丈夫“有如宾
之敬,齐眉之诚”,才能使“夫妇之际,恩情尤甚”,这是历史的具体。在男女平等已
经取代男尊女卑的今天,传统的“相敬如宾”,就转换成了“相互尊重”,其真实含义
才得到了全面的体现。它要求夫妻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诚然,“夫妻”是男
女两性灵与肉相合而成的整体,即所谓“夫妻一体”,离开了任何一方,就不成其为夫
、妻,就是说,夫妻双方相互规定着对方的本质。但是,夫妻毕竟是两个独立的行为主
体,各自有着不同的心理特质、行为习惯和社会关系,各有自己的个性;同时,还各有
自己的财产法权。因此,“夫妻一体”并非强求同一,抹杀某一方的个性。这就需要双
方在人格上相互尊重,允许和承认各自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的个性自由。否则,在现代
社会,在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经济独立和社会平等的情况下,轻忽和损害对方的人格尊严
和个性自由,就无异乎把对方视为附庸,必然会破坏夫妻感情。可见,“相敬如宾”—
—相互尊重是夫妻恩爱首要的伦理原则,是夫妻关系“情”、“理”调适的基本要求,
它是男女平等在夫妻关系上的本质体现,所以上海市提倡的“家庭美德十要”,把夫妻
美德概括为“夫妻恩爱要平等”。
应该指出,传统的“相敬如宾”,还包括以诚相劝,并非一味姑息迁就对方的缺点
和错误,这也是“情”、“理”调适的重要方面。春秋时期,齐国有个替晏婴驾车的御
夫,以为替国相驾车脸上光彩,“意气扬扬,甚自得也。”其妻却不以为然,劝诫说:
“晏子长不满六尺,身相齐国,名显诸侯”,但他却十分歉虚,常以为自己有不足之处
。“今子长八尺,乃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为足。”看来,我得离开你了。御夫听了
妻子的批评就改正了缺点。晏婴了解了这一情况,还推荐他做了齐国大夫(见《史记·
管晏列传》)。显然,夫妻间以诚相劝,必要的批评和鞭策很有必要,能在更高的层次
上实现相互尊重,深化夫妻之情。这一故事还说明了一个道理,要使对方尊重自己(如
接受自己的批评),首先要有自重(御夫之妻不以其夫替国相驾车而自得,就是自重的
表现),而自轻自贱却要求对方的尊重是不可能的。《西京杂记》有载,卓文君获知其
夫司马相如“将聘茂陵人女为妾”,她没有吵闹,而是以深沉的爱“作白头吟以自绝”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既不失自尊,又表达
了对丈夫不忠于己的忧怨。“相如闻之乃止”。这里同样蕴涵着这样一个古今“共理”
,自尊自重又相互尊重,是保持夫妻感情的重要原则,其现代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常说的夫妻之间要“互敬互爱”,这实际上就是对上述优良的夫妻伦理传统的
概括和继承,在现代家庭伦理的建设中,应该得到发扬光大。
来稿日期:1997年12月15日
注释:
〔1〕〔2〕详见拙作《儒家伦理与社会主义道德》,《中华文化论坛》1995年第4期
。
【作者简介】沈焱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饣右加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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